2007年9月1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见义勇为政府买单”值得推广
庾向荣

  新近通过的《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》规定:见义勇为者从住院之日起,无论是医疗费、误工费,还是残疾生活补助费,全部由政府财政买单。
    见义勇为政府买单,表明了政府的态度,体现了政府的责任,明确了政府的导向。救助英雄,其实就是在“救助”这个社会的道德良心。所以,当公民为了国家、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而作出牺牲时,政府有责任为其提供帮助和补偿,让他们不要“亏”得太多,以此来鼓励更多的公民见义勇为,使之成为社会风尚。